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书面文件,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需要写三份的。这三份离婚协议书分别是:一份由夫妻双方签署的,一份由双方家属或代理人签署的,还有一份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后的。
首先,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基础,它记录了双方离婚的协议内容,并具有法律效力。这份协议书必须由双方确权,并在协商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利益。例如,在协议书中提及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房产的处理等问题需要清晰明确。
其次,家属或代理人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则是为了避免因双方父母或其他亲属影响而导致离婚协议无效的风险。在这份协议书中,亲属或代理人会确认双方离婚的事实,并认可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
最后,公证处公证的份离婚协议书是保证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并在法律上起到了证明的作用。公证是一种法律程序,可以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可以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而且这份公证书可以用于诉讼和其他法律事务。
总之,离婚协议书不仅是离婚手续的必需品,也是有关双方利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最好写3份并由公证处进行公证,以确保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