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子女离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离婚协议的基本信息:协议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等基本信息,证明离婚协议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
2.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对于无财产的离婚双方而言,子女的抚养问题需要特别重视。离婚协议中应约定婚姻关系解除后,子女抚养由哪方承担,另外一方是否有探视权利等问题。
3. 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应确立财产原隶属问题。在无财产的离婚双方,财产问题可能不会被当作优先考虑事项,但也应明确财产分割的事项。
4. 关于感情上的约定:离婚后,双方仍存在情感纠葛的情况在所难免。在协议中,可以约定双方不在对方面前谈论对方的私人问题,不干涉对方的隐私等。
5. 其他约定:如协议解除条件、税务问题、社会保障义务等。
总之,无财产子女离婚协议的目的在于使双方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对于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以达成协议为前提。既是身为夫妻一种公正、客观、平等的处理方式,同时也是保护家庭基础的关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