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单位、个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盗窃、挪用、侵占属于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物。面对此类犯罪行为,法律规定需要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罚和追缴。
对于挪用公款的追缴回来还判刑的问题,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对于追缴回来的公款,法律规定必须返还给失主,即国家、集体和公民。只有通过追缴回来公款,才能保证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其次,对于从事挪用公款犯罪的人员,根据其实际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需要分别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处罚。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而对于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也会面临刑事处罚,刑期一般在三年以上,并且可以追缴违法所得。除了刑事处罚外,还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被罚款或者撤销职务等。
综上所述,在对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进行追缴时,必须保证追缴回来的公款返还给失主,即国家、集体和公民。同时,针对违法行为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法律处罚,刑事处罚是其中一种比较严厉和有效的手段,但是处罚的严格程度要按照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来确定。只有通过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才能将挪用公款这种不良现象给彻底消除,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