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达成一致,签署离婚协议书并提交给法院审批。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加入一些附加条件的。但这些附加条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法院审核。
首先,附加条件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例如,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执行,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是不会批准的。
其次,附加条件必须合理、公正,不得损害双方合法权益。例如,离婚协议中规定一方放弃了抚养孩子的权利,这种情况可能会损害孩子的利益,所以法院不会批准这样的离婚协议。
再次,附加条件必须明确具体,不得含糊不清。例如,离婚协议中有一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执行”,这种规定很容易引起双方在财产分割过程中的纠纷,因为双方的协商一致很难界定。所以,规定应该更加具体清晰,明确双方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
最后,附加条件必须符合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欺骗。例如,一方利用伪造的证据来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这种附加条件是不符合信用原则的,法院是不会予以认可的。
综上所述,附加条件在离婚协议中是可以存在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公正合理、具体明确、符合信用原则。如果离婚协议中的附加条件不符合这些要求,法院是不会批准的。离婚协议中的附加条件应该是在促进离婚双方共同协商和友好的基础上,达成对双方公正合理、互相尊重和平共处的目的,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