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达成的一种协议,用于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应由当事人自愿达成,并经过公证或者司法审判后生效。在制定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双方需要考虑到诸多因素,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和财产债务等,因此可能需要进行重要的讨论和协商。
在制定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有些夫妻可能会考虑选择一位担保人。担保人的角色是在夫妻离婚后为双方提供担保,以确保协议书的实施。担保人一般是双方认同的信赖好友、亲属或专业人士,他们会根据自己的信誉和声誉来担任这个角色,确保双方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夫妻在达成离婚协议书时,并不需要必须找担保人。担保人的实际效益比较有限,并不是一项必须要采取的步骤。如果夫妻之间具有良好的信任关系,他们可以通过签署协议书,并进行公证或者司法认定,确保在未来双方能够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因此,如果夫妻没有合适的担保人或对担保人持疑虑,他们可以考虑不选择担保人。在离婚协议书的制定过程中,双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以确保协议书的内容、效力和合法性。这不仅可以保障双方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为维护人民法院的判决提供重要的法律凭据。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制定时是否需要担保人,主要取决于夫妻之间的关系和信任程度。担保人在加强信任关系方面具有一定作用,但不一定必须选取。夫妻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应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