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抚养孩子的权利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孩子的根本利益、父母的条件和孩子的意愿。张波有孩子的抚养权可能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1.孩子的根本利益:在考虑孩子的根本利益时,法律会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性格、习惯和能力等因素,以及父母的个人条件、家庭环境和生活状况等因素。如果母亲缺乏照顾孩子的能力或者教育孩子的责任,法律可能会判决给父亲抚养权。
2.父亲的条件:父亲的条件包括文化素质、经济状况、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意愿等。如果父亲具备更好的条件来照顾孩子,法律也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3.孩子的意愿:孩子的意愿也是法律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孩子有较强的意愿去和父亲生活,并且法律认为这符合孩子的根本利益,那么父亲可能会得到抚养权。
综合以上三点,张波之所以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可能是因为孩子的母亲缺乏照顾孩子的能力或者责任感,而父亲张波拥有更好的家庭环境、经济状况和抚养孩子的能力,同时孩子也愿意和父亲一起生活。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因素导致张波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比如孩子的母亲不堪重负或者自愿放弃抚养权等情况。总之,在考虑抚养权时,法律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且判决结果需要符合孩子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