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双方
本离婚协议由甲方(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和乙方(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共同订立。
二、离婚原因
甲方和乙方在本离婚协议中确认,他们的婚姻关系已无法维持,离婚原因是乙方负有一定的债务,导致家庭生活不能正常维持,这是双方协商后作出的决定。
三、债务处理
甲方和乙方确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婚姻关系中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在本次离婚协议中,乙方需自行承担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负债、个人贷款等,乙方承担债务的方式为自行偿还。甲方有权随时查看乙方债务偿付情况,如乙方债务未能像约定一样按时偿还,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四、财产分割
(1)房产分割:
甲方和乙方确认,他们的共同财产为一套位于XXXX市XXXX区的房产。该房产的权属证书的产权分别为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分别持有50%的产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甲方和乙方所持有的房产按照以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需要按比例分割。经过双方协商,本次分割方式为乙方将该房产的产权证书上的甲方产权100%过户给甲方。乙方须在移交完该房产的产权证书后,自行承担与该房产相关的所有税费。
(2)银行卡、理财等财产转移:
甲方和乙方确认,他们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银行卡、理财等财产已被乙方用于债务偿还,无法进行分割。由此产生的银行卡、理财等财产,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子女监护权及抚养费
甲方和乙方确认,他们没有子女,因此无需约定子女的监护权及抚养费问题。
六、离婚协议的签署及效力
离婚协议的草拟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由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第七条所约定的地址签字并加盖印章,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
甲方和乙方在本离婚协议中达成的条款是他们的自愿行为,一旦签署后不可随意变更或取消。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所有约定内容,未尽事项另外协商处理。
本离婚协议一式两份,各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签署本离婚协议,代表双方理智、平等、自愿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即刻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