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签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只要它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协议一般包括分割财产、抚养子女、探视权、赡养费等内容。在离婚后再次签署离婚协议,是因为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重新商定了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以便更好地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和子女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双方自愿签署,没有强制性质;二是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是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者司法认证,并按照有关程序保存备案。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的离婚协议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离婚后签署的离婚协议需要公证,使其更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据价值。公证可以依法确认事实,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可以在日后产生争议时起到有力的证据作用。
在离婚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协议的内容,不能擅自修改或违背协议内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协议。如果一方擅自修改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协议原状。
总之,离婚后再次签署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证或司法认证。双方在签署协议后应当认真履行协议内容,避免引起纠纷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