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注销婚姻关系时达成的协议,其中包括了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探望、家庭负债等方面的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如何规避共同财产是很多离婚双方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首先,要注意正确理解“共同财产”的概念。在我国的婚姻财产制度下,所谓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夫妻双方一起获得的财产,包括共同购买的房屋、车辆、存款、投资理财等。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双方并没有共同财产,那么就不需要对其进行分配或规避。
其次,对于存在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可以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后写入离婚协议。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财产的规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搜索分配:将共同财产一分为二,分别归夫妻双方所有。
2. 卖掉分配:将共同财产出售后,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夫妻双方。
3. 保留分配:对于特定的共同财产,可以约定由一方继续保留、管理,但需要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4. 选择分配:由夫妻双方协商选择自己想保留的财产,对于没有选择的财产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中规避共同财产并不等于违法逃税或避免财产处置税缴纳。如有需要,离婚双方应当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
总之,离婚协议中如何规避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约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同时,离婚双方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依法申报纳税,始终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