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农村土地上,给农村居民建房的土地。宅基地的面积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规定的,晴隆县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也有相应的规定。
根据《贵州省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晴隆县的农村宅基地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耕地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2000平方米。
二、非耕地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4000平方米。
三、既有耕地又有非耕地的宅基地,耕地面积以1.5倍计算。
四、宅基地必须在村民小组集中居住的地段内,不得单独设址。
五、宅基地必须连着土地使用权一起划分,不得出现单独出售、转让现象。
综上所述,晴隆县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与其他地方大致相同,具体面积需要根据宅基地所处的土地类型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但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4000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不得超过2000平方米,非耕地面积不得超过4000平方米。这也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合理、科学地规划宅基地的面积,对晴隆县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