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职务之便将公款用于个人或私人用途,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挪用公款是一项严重的罪行。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公物、公文的,依照本法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具体而言,挪用公款4万5千的判刑数与被盗取的公款金额有关,同时也要考虑到一系列其他因素,例如罪犯是否主动退还公款、是否有真正的悔罪行为以及是否给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等等。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判定为挪用公款4万5千的金额,则犯罪嫌疑人可以面临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挪用公款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的损害是很严重的。因此,不仅要在法律上进行制裁,也需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个人的监管和管理。同时,需要加强人民群众的教育和意识形态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法律、尊重政府和尊重国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