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挪用公款2万4的刑事责任应该是不少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但是,具体量刑要视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赃款赃物的归还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如果挪用公款的目的只是暂时借用,且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那么刑期可能会相对较短;如果挪用公款严重损害了国家或者人民群众的利益,且赃款赃物无法全部追回,那么刑期可能会加重,甚至被判处较重的有期徒刑。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惩。为了防止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加强公款公用制度,健全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和监督机制,加强公民和媒体监督,以便及时发现和防范挪用公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