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通过谈判达成的离婚协议。如果离婚协议书遵守法律规定,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不过,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真实自愿达成的,不存在利用威胁、欺骗、胁迫等行为而被逼迫达成的情况。如果有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受到威胁或欺骗,则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其次,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必须全面、客观地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并在互相知晓的情况下签署协议。如果出现一方故意隐瞒财产或其他重要情况,或者协议书签署时一方并未真实了解协议的内容,则协议就是无效的。
此外,在协议书中草率的赋予对方太多权利,甚至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赋予太多权利,都有可能导致协议的无效。比如,在协议书中约定一方有权直接收取孩子的全部抚养费用,违反对孩子的监护职责,或者赋予太多不合法的尺度和自由,这些都有可能引起协议的无效。
另外一种情况是,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则这个协议也是无效的。比如,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禁止夫妻离婚协议书上的责任事项、禁止一方离婚之后离婚,在拒绝对方离婚时强制利用孩子等手段阻挠对方将协议书送交民政部门,等等。
总之,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必须全面、客观地考虑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问题,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成协议。只有通过真实自愿和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才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