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外人无法直接抢夺抚养权。抚养权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权利,他们可以自主决定孩子的抚养方式。但是,如果父母出现无力维护孩子基本的生活和健康需求,或者他们被判定无法适宜抚养孩子的话,外人会有机会争取到抚养权。
社工部门、公证律师和儿童扶助机构等机构是常常介入家庭的,他们会判断家庭的情况是否有问题。如果经过评估后发现孩子生活在恶劣条件下,比如缺乏食物、水、难以保证安全、被虐待等,影响孩子健康、成长和幸福,他们就会介入干预,将孩子暂时安置到儿童扶助机构等地方,直到父母状况得到改善。
在一些极端情况下,比如父母双方死亡、严重疾病或残疾、被关押或处于非自由状态、潜藏危险等,法庭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其他亲属或者合适的志愿者。
总之,外人夺取抚养权的情况是比较罕见的,通常需要法律程序和法庭的干预。一般来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维护孩子权益的最大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