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及时归还公款不能免除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挪用公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财经纪律,擅自使用或处置具有公共财产性质的资金或财物的行为。而及时归还只是履行违法行为后的一种行为,不能抵消或减轻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也明确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予免除或减轻行政处罚。
因此,及时归还公款只能起到补救违法行为的作用,而不能免除挪用公款带来的法律责任。无论是违法占有公款,还是违反行政处罚,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公职人员而言,遵守法律,不挪用公款是保持清白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