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主要涉及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离婚
双方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过协商决定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婚约,不再有夫妻关系。
二、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按照比例分给各自所有,双方各自保留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由各自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3.对于共同债务,按照各自分担。
三、子女抚养及探视
1.子女的抚养权由父亲/母亲独立行使,如双方就此事项产生分歧,则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2.父母双方有权利探视子女,为保证子女权益,探视时间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按照时间表实行。
3.子女的抚养费由子女父母中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具体费用双方商议。
四、离婚后其他事项
1.离婚后,双方应当再次确认彼此之间的债务关系,并按照法律规定清除所有的共同债务。
2.离婚后,双方持有对方身份证件、户口本、房产证等所有共同财产及凭证均应当清退。
3.各自离婚后,不得干扰对方的日常生活,参加对方的公共场合时必须保持最基本的尊重和礼貌。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应当详细、全面地讨论离婚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力求公平、合理,双方应当珍惜彼此的爱情、维护亲情,和平离开,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