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为农村居民家庭提供住房和生产生活用地的土地。宅基地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属于农村土地,是农村居民合法用地的基础,是农村居民的财产。农村宅基地建设与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密切相关。
根据《宅基地使用农民权益保护条例》,农村宅基地可分为自有宅基地、集体宅基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后形成的宅基地。自有宅基地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取得所有的宅基地;集体宅基地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决定的集体所有的宅基地;承包地调整后形成的宅基地是指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农民的合法住宅和生产生活用地。宅基地是用于家庭居住和生产自给的土地,不允许转让、抵押等行为。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需遵守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农村宅基地建设应在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前提下进行,符合有关规划和建设要求,保持农村的特色和风貌。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加强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和保护,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任务。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