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签的彩礼协议书是指,未来夫妻在结婚前达成的一种协议,明确约定一些与礼金有关的事项,如婚前男方应支付的礼金数额、支付方式、退还要求等。这种协议更多的是以规范男方家庭在婚前的礼金开销,防止出现无法收回的状况。那么,如果离婚时这些协议要求的退还款项还存在吗?
在婚姻关系稳定期间,男方支付给女方的礼金视为无偿赠与,女方也不能因为离婚而要求退还。但在合法账户存款、投资性质财产等方面,夫妻双方应按中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独立所有,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可以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进行退还。
彩礼协议书也可以视为一种法律文件,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来判断,如果协议在离婚时没有被撤销或变更,那么当然应该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退还。尤其是如果彩礼中规定了有退还条款,当然应该认真履行。如果男方在婚前没有依照协议支付彩礼,则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数额支付,并按照合法程序向女方退还礼金。
总之,婚前签的彩礼协议书在离婚时应该遵循双方签署的约定来进行退还。如果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了退还款项的时间、方式和具体数额,那么离婚时应该按照这些规定进行退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在离婚时遵守协议不仅仅是尊重对方的权益,也有助于提高离婚双方处理后续争议的能力,减少冲突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