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对某个拆迁房屋进行查封,需要首先获得法院的裁定或者本地政府的批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房屋没有签订安置协议,那么主管部门是无法对其进行查封的。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部门往往会与拆迁户签订安置协议,其中约定了拆迁户的房屋、资产等相关问题。如果拆迁户没有签订这个协议,那么就无法进行拆迁。一旦拆迁户不同意拆迁方案,政府部门就不可能对其进行查封。
如果房屋拆迁没有签订安置协议,一般有以下原因:一是政府没有与拆迁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或者拆迁户对协议不满意,不愿意签订。二是政府在进行拆迁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例如没有给拆迁户提供必要的补偿和安置等,导致拆迁户不愿意履行协议。
因此,如果拆迁房屋没有签订任何安置协议,政府部门就无法对其进行查封。但是,如果政府部门确实需要对这些房屋进行查封,那么就需要针对拆迁户提供的某些证据进行检查,并在这个基础上获得法院的支持和批准。
总之,针对拆迁房屋的查封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并且必须获得政府和拆迁户之间的协议和同意。如果拆迁户没有签订任何安置协议,那么就需要寻求其他合法的解决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