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必须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福利,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协议离婚必须支付一定的扶养费。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享有法定的生活和教育权利,父母双方都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一旦离婚,双方都需要负担子女的饮食、住宿、衣物、医疗费等生活支出,同时为子女提供教育和培养费用等,这些都应该被视为赡养费。
如果离婚双方达成协议不支付扶养费,这可能会对深受家庭变故影响的未成年子女造成严重的经济和情感上的冲击,甚至会对他们的健康和教育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发展,协议离婚时很难不付扶养费。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单亲母亲或父亲有独立扶养孩子的能力,或另一方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财务和教育资源支持孩子的成长,双方可以在协议离婚时签署协议,放弃扶养费的支付。但这种情况需要进行书面协议,并经过法院的审核才能正式生效。
总之,在协议离婚中不对未成年子女支付扶养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除非离婚双方在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成书面协议,并经过法院批准。如果离婚中存在不向未成年子女支付扶养费的情况,该情况需要及时进行法律诉讼,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