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胁迫挪用公款是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涉及公职人员的情况,除了追究违法者的责任,还需考虑其对公共利益造成的影响,以及如何处理其涉及的公款。
首先,对于被胁迫挪用公款的公职人员,应该立即报案,并向上级机关、组织或者单位说明情况,寻求帮助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同时,要积极配合调查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尽快查明案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其次,对于挪用的公款,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追回和清算。这包括从涉案人员和相关单位中追回被挪用的公款,并对涉案单位的财务进行核查和清算。在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保证追回公款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最后,对于涉案人员应该依法进行处罚。从法律上看,即使是被人胁迫挪用公款,也不能免除其违法犯罪的责任。因此,在查清事实后,应该对涉案人员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司法制裁措施,以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总之,被人胁迫挪用公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坚决遏制和打击类似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共财产和公共利益的安全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