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男方欠债并不能影响其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是指对于未成年的子女实行个人监护的权利。在婚姻关系中,父母都有赡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男方的欠债并不能剥夺他作为父亲的抚养权。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男方的欠债严重到无法还清,可能会对其抚养权产生一定的影响。一方面,由于经济条件不佳,男方可能难以提供足够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给孩子,从而影响其对孩子的抚养。另一方面,如果男方的生活方式、人品品质等因素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也可能导致其失去抚养权。
因此,男方欠债并不能单纯地成为剥夺其抚养权的理由。在父母离异或分居的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男方的欠债情况和其对孩子的教养能力、经济条件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归属。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最终判决结果应该是公正的、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