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圈村拆迁协议
本协议由杨家圈村居民委员会与相关拆迁单位签署,旨在规范杨家圈村拆迁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 杨家圈村拆迁单位应当酌情考虑受拆迁居民的合理需求,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并向受拆迁居民透明公布方案的实施细节与时间表,确保拆迁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二条 杨家圈村拆迁单位应当提供良好的拆迁安置区域,提供足够和适合的住房、社区教育设施、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商业服务和文化娱乐设施等生活配套设施。
第三条 杨家圈村拆迁单位应当为受拆迁居民提供公正、合理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房屋补偿、过渡期租金、迁移费用、搬迁补贴等,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四条 受拆迁居民应当依法依规协助拆迁单位进行拆迁工作,不得阻碍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受拆迁居民应当积极参与拆迁安置工作,配合拆迁单位完成房屋和财物移交和清点工作。
第五条 双方一旦签署拆迁协议,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义务,防止合同不履行或违约行为的发生。若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双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拆迁工作完成之日止。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拆迁单位和受拆迁居民各保留一份。双方在认真阅读并完全明确本协议内容后进行签字和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签署单位:
杨家圈村居民委员会:
拆迁单位:(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