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离婚协议民政局是需要盖章的。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它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签署的一份文书。在离婚协议里,夫妻双方需要约定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事宜,协商好之后,需要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公证、注册备案。
对于在济南市民政局注册结婚的夫妻,如果双方决定离婚,是需要办理离婚协议的。双方可在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协商,制定离婚协议书,然后由双方签字确认的。随后,需要将离婚协议书提交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公正,民政局会进行审核,核实离婚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所有的条件符合规定,民政局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公正,盖上公章,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使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民政局盖章是离婚协议有效性的重要证明,它证明离婚协议是经过合法途径达成的,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离婚双方未经民政局公证,签署的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对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具有重要影响,可能引发诉讼和纠纷。所以说,离婚协议必须要在民政局进行公正,才能确保它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