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挪用公款案例比较少,这也与苏州市长期以来严格落实预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关。
不过,近年来苏州市也发生了一些挪用公款的案件,给地方政府形象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2018年,苏州工业园区某公司原总经济师黄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中,黄某担任公司总经济师期间,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挪用公款712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和赌博,致使公司经济损失严重。
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某科技公司原负责人王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刑3年6个月。王某在任职期间,多次挪用公司经费870余万元擅自开设独立账户,用于个人投资和赌博等。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个别单位和个人的挪用公款事件,但相比其他地区,苏州市的案例较少,体现出苏州市在财务管理和预算制度方面的重视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