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经过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的,用以确认离婚时的各项权利义务和协议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书丢失了,可能会给离婚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麻烦,但并不是无法解决。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应该如何解决。
首先,失落的离婚协议书需要重新申请办理。重申办理的方法也比较简单,只需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及相关离婚证明,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申请即可。在民政局备案的由法律意义意义的文件,包括离婚证,仲裁书等仍然是从前的有效的。如果仍然想要有个复印件记录,则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一份。这份公证书有着减少合同纠纷和维护双方权益。
其次,如果无法找到原有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两个当事人需要重新磋商达成协议。在达成新的协议后,依照先前的标准重新制作离婚协议书进行签字、盖章或送往公证处公证。无论是重新找到离婚协议书或重新制作一份,都需要双方通力合作,进行认真地商议确定内容并尽最多的努力使新协议与旧协议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该保留一份自己的离婚协议书,以备需时查询,如果因为不慎灭失,也可以用以上方法再次办理。同时,在重新签署协议书的过程中,建议双方在协议书上加盖个人 official印章,确定对该协议的认可和签署人的真实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丢失是一件比较让人头疼的事情,但如果能够正确地解决处理,对双方来说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此,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我们都应该妥善保管这份极为重要的文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