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当今社会越来越流行的一种离婚方式。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协商,达成离婚协议,而不必像诉讼离婚一样,由法院进行判决。协议离婚方便快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纷争和矛盾,但是在离婚协议前进行财产分割和财务清算仍然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现实中,有些夫妇在协议离婚前,常常会先行给对方一定的补偿金或赡养费用。这种做法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接受的。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等问题达成初步协议,并且协议要求其中一方提前支付一定的分配款项、抚养费用等,另一方同意并接受这种方式,那么这样的做法就没有问题。
其次,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前进行的财务事项宜基于信任和诚信,相对合理的社会和伦理观念,避免万一对方不履行承诺或协议时,造成自身经济利益的负面影响。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种支付是以离婚协议书为根据,必须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其支付的性质、金额、期限等内容,以确保双方权利的平等和公正。在协议离婚中,夫妻还应当具备共同的诚信、信任等道德品质,追求平等、公正、透明的原则,以确保协议离婚过程的顺畅和正常,回避后续的利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