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的重要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书丢了,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补救。
首先,当事人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街道、乡镇、居委会等地方政府机构申请补发离婚协议书。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等。经有关机构审核后,可以出具新的离婚协议书。
其次,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与原配偶重新协商,并签署新的离婚协议书。这种方法需要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达成新的协议内容,并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进行签署。
最后,当事人在补发离婚协议书时也要切记要保持谨慎。如确信原配偶恶意隐瞒财产、欺瞒真相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请求维权。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依据,如果丢失,当事人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