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所拆除的民房和城中村,对被拆除人员提供的一种以住房作为主要补偿的安置政策。那么海南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吗?下面就进行详细的介绍。
在安置房的取得方式上,有的是由政府全额出资购买补偿房屋或回迁房屋,有的是通过自拆或协商方式换取房屋。对于自拆或协商方式换取的安置房,按照《海南省物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需要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过户。
但对于政府全额出资购买的、属于政府产权的安置房,根据《海南省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证书只能办理一次过户手续,也就是说,政府购买的安置房不能再次过户。
此外,对于因单位拆迁或者房屋征收的个人离开居住地所拆迁的房屋,根据《房屋拆迁与征收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其安置补偿房屋只能用于安置本人及家庭成员居住,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使用,否则构成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海南拆迁安置房对于政府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屋不能再次过户,而自拆或协商方式换取的安置房需要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后才能过户。此外,安置房使用权也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