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时,离婚协议的签订必须是在双方财产分割达成方案之后,且分配方案明确、合法、合理、公正的情况下才能签署的。因此,先签离婚协议再还钱的做法在法律上可能存在风险。
若已经签订离婚协议,则离婚双方应按协议要求进行财产分割及相应的付款,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均可被追责。但如果先还钱再签协议,若付款方违约未按协议支付,那么接收方在协议尚未签署时便已将配偶履行分割协议的前期条件完成,那么他将面临款项追回和财产维权的难度,在司法程序中也可能先行判定其已经完成分割协议。
另外,若离婚协议在分割财产之前就签订了,那么协议起效的时间点就有争议,接收方可能会认为协议签署至有效,而付款方可能会认为协议起效至付款完成。这将会导致司法纠纷的出现,且解决可能存在困难。
总之,为了避免出现法律风险,离婚双方应在财产分割方案达成并明确、合法、合理、公正之后,再签订离婚协议并按照要求履行。若财产分割方案未达成,双方可通过调解等方式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