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可以约定孩子的监护权和探望权,如约定父母共同行使孩子的监护权或约定由一方行使监护权,但另一方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等。因此,只要离婚协议中有明确的探望权约定,离婚后的当事人是可以探望孩子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离婚夫妻由于离婚原因及争产等因素,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孩子的探望问题往往会成为一大难题。这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方面的纠纷调解,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父母离异后的孩子,他们需要的不仅是物质上的抚养和关注,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关爱和支持。因此,无论是离婚协议的约定还是法律规定,都应该在保护孩子的权利和利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给予孩子更多的家庭关怀和关爱,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