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婚时,女方带着孩子,而男方持有抚养权,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但总的来说,男方有抚养权并不一定代表他对孩子的所有权力。
首先,对于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监护权是指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关照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而抚养权则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未成年人生活照料、教育和精神抚慰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因此,如果男方持有抚养权,那么应该是通过协商或者判决获得的。
如果女方带着孩子再次结婚,而男方持有抚养权,那么在具体的情况下,男方还是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例如,男方可以对孩子的教育和生活进行监管和指导,但同时也需要承担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女方和新的丈夫可以对孩子产生监护关系,但无法剥夺男方的抚养权。
值得注意的是,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如果男方在抚养孩子过程中出现了过错,例如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那么他的抚养权也可能受到影响。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抚养权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
总之,如果女方在二婚时带着孩子,而男方持有抚养权,那么男方的权利是有一定保障的,但也需要承担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重要的是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协商或者司法程序来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