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或者是其他公共利益项目而对某些地区进行强制拆迁,同时为被拆迁人提供新的安置房或者其他安置方式。而为什么这些被拆迁的人没有拆迁费呢?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拆迁安置是由政府来组织和协调的,而政府拆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建设城市、提高城市在国内外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所以政府给予被拆迁者新的安置房或其他的安置方式,已经是对被拆迁人最大的补偿了。
其次,拆迁安置是一个公共利益项目,它的实施不仅是为了满足个别人的需求,更是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而城市建设需要资金的投入,如果政府还要额外支付拆迁费用,那么就会影响到其他重要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再次,拆迁安置所提供的安置房或者其他的安置方式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衡量的,如果加上拆迁费用,被拆迁人得到的补偿就会过多,这样就会引发其他人的不满和抗议,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最后,有些地区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和社会援助,以减轻被拆迁人的生活压力,因此并不是所有被拆迁人都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没有给予拆迁费是因为政府已经提供了相应的安置房或其他的安置方式来进行补偿,同时也考虑到了更广泛的公共利益和资金的有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