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指的是离婚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将离婚事宜书面化的文件。离婚协议所在的章通常是《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离婚协议章。该章主要内容规定了离婚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的问题,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偿还、赡养老人等。
第一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明确离婚双方财产的归属、分割以及担负债务的方式和期限。这是离婚协议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在确定财产归属和分割时,应当考虑到双方的劳动贡献、婚姻期间的生活、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子女的抚养方式和费用。在确定子女的抚养方式和费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子女的生活需要和教育需要,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能力,以便为子女提供足够的生活保障和教育支持。
第三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明确赡养老人的方式和费用。在确定赡养老人的方式和费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到老人的生活需要和健康状况,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能力,以便为老人提供足够的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
总之,离婚协议上的章是离婚协议章,主要涵盖离婚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的问题,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偿还、赡养老人等。在离婚协议的签署过程中,离婚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共同商定并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盖章,以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