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协议是离婚时,双方就子女抚养和教育等事宜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国的民法通则,离婚后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及抚养义务由法律予以规定。父母应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但实际上一方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离婚抚养权协议一般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子女抚养情况:协议应明确双方对子女抚养的意愿,包括子女监护权的归属、抚养主要责任人和对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条件等
2. 抚养费用的支付:协议上应明确支付抚养费用的方式、金额、时间等,同时也需要规定抚养费用的调整、变更包括费用的核定方法。如果协议中规定的抚养费用未能满足子女的需求,可以在离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调整抚养费用。
3. 交往方式:父母离婚后,子女面临着家庭变化和家庭分离的困难。因此在协议中应明确规定父母和子女的交往方式和频率,确保子女能够接受父母的关爱。
4. 身份证明和居住地变更:协议中需要明确子女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办理和变更所需的手续及时限。同时也应规定因家庭变动带来的居住地变更所需要的程序,保障不受影响。
在签署离婚抚养权协议时,双方应该充分协商,并且各方应该理性地考虑到子女的利益,确保协议公平,合理,并具有可执行性。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寻求法官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交予法院根据当时情况作出最终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