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依法协商、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其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财产赡养及其他事项等,其签署需要经过公证或者认定才能够生效。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首先需要盖的章是夫妻双方的签字,即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对各项内容进行确认。此外,还需要公证或者鉴定机构的盖章或者认定章,以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需要盖的章包括:
1. 夫妻双方签字: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双方签字确认,表示双方对协议内容的知情和自愿,其中,协议书中签署离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
2. 公证机构的公章:为了证明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盖上公证机构的公章。公证是一种法定程序,公证员会对协议书的真实性进行认证,保证协议书的充分合法性。
3. 鉴定机构的鉴定章: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盖上鉴定机构的鉴定章。鉴定机构是指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鉴定。
4. 人民法院的确认章: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盖上人民法院的确认章。例如,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议已达成,需要到法院进行确认后才能生效。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其签署需要经过公证或者鉴定机构的确认,并在协议书上盖章,以确保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