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炒股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罪名一般被认定为侵占罪或贪污罪。法律将挪用公款炒股定义为在本职工作过程中,将企业或公共机构的公款用于个人投资股票或期货等业务的行为,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对于国家和社会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人在职务上掌握了一个企业或机构的公款,并将其用于股票或期货等个人投资行为,其就涉嫌侵占公款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占数额在2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的罪犯,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罪犯,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另外,如果一个人在职务上掌控了公共机构的经费或资金,而将其用于股票或期货等个人投资行为,则属于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贪污罪犯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最轻可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论是侵占罪还是贪污罪,对于挪用公款炒股的行为都可以被严惩,而且因为其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公共机构和社会的利益,所以被认为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犯罪行为。因此,企业、公共机构和个人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不要挪用公款进行个人投资,以免陷入严重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