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提出离婚申请,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的一种离婚方式。判决书是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决结果,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因此夫妻离婚后,判决书的归属问题也备受关注。
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判决书应该由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持有。如果申请离婚的一方是律师代理,那么律师可能会代替当事人持有判决书。而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未持有判决书,可以到当地法院的民事法庭去查询。
但是,协议离婚判决书并不是强制要求必须回收的文书,法院一般不予要求当事人归还。当然,如果其中一方希望收回,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但法院是否同意需看具体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另一方无法持有判决书,甚至可能拒绝接收等情况,申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保管;如果有权利的利害关系人要求可以借阅判决书,在法院审核明确之后可以借阅。当然,为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建议双方在离婚时留存好协议离婚判决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协议离婚判决书并非强制归属,通常由申请方或代理律师持有。如果需要查询或借阅,可以到当地法院的民事法庭查询或申请,但需要遵照法院的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