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权认定是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如果离婚后,父母无法协商共同抚养,法院将根据以下因素进行判决:
首先,考虑子女的利益。子女的身心发展应该是抚养权判决的首要考虑因素,因此,法院将考虑谁更适合负责子女的抚养,如谁有更稳定的工作和住房,谁有更好的抚养经验等等。
其次,考虑抚养人的意愿。如果子女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意愿表达能力,法院将听取子女的意见并考虑子女的意愿。
最后,考虑父母的情况。法院将考虑父母的行为记录和健康状况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保持子女与两个父亲的联系。如果父母的条件相当,法院可以给予父母共同抚养的决定。另外,如果子女年龄较大,法院也会考虑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希望与某一方父母一起生活,法院也会做出相应的判决。
总之,离婚后抚养权的判决是一个非常综合的问题,要考虑许多方面的因素。最重要的是,法院的决定是基于子女的利益和福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