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丙方:(法律代理人,姓名,执业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以离婚的方式解除已经登记成为夫妻关系的婚姻,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抚养子女
1、小明(男,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与小芳(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共同生育。由甲方抚养小明,由乙方抚养小芳。双方均承诺照顾好子女,为其健康成长负责。可以在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协商安排交接时间。
2、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用应由双方各自承担,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小明的生活费、教育费用转至由乙方指定的储蓄卡账户,乙方也应在每月10日前将小芳的生活费、教育费用转至由甲方指定的储蓄卡账户。
3、关于子女的未来变动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妥善解决。
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
(注:以下内容情况因双方具体情况略有不同,如家庭房产名下为一方或双方共有应作出相应规定。)
1、双方愿意公开各自的收入、财产情况,对财产进行公平合理划分。现双方各自保留已经买得的个人财产,包括现金、储蓄、股票、房屋、汽车等。
2、原夫妻双方名下的共有财产,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已经全部划分完毕。并据此进行财产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现不再存在共有财产。
3、如双方在协议签署后发现还有共识财产未涉及的情况,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三、关于访问与探亲
1、双方对子女有权探望,但不得影响子女的正常休息和学习。双方可协商制定探望次数和时间,尊重对方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2、如果双方有异议,可以由法院调解或直接诉诸法院处理。
四、其他事项
1、离婚基于对感情的不合而达成,双方对此必须给予理解和自由尊重,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人身伤害、诽谤等行为,进一步破坏彼此之间的信任和互动。
2、若双方未能按照协议执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在法定范围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若仲裁不成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决。
甲方:日期:年月日
乙方:日期:年月日
丙方: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