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为了保证离婚过程的合法性,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协议公证完成后,需要提供一些材料以便于离婚手续的进一步进行。以下是离婚协议公证后需要带的一些重要材料:
1.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必备的文件,公证机关需要留存一份备案。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望权、赡养费等内容。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婚双方都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3.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离婚双方均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 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离婚双方已经取得离婚证,也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 一张2寸近照。公证处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贴上双方的近照。
6. 公证费。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支付一定的公证费用,费用高低因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后需要带的材料主要包括离婚协议书、身份证件、户口簿、离婚证以及公证费用等。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双方应该亲自到场,以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