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9000万买彩票绝对是一项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因为这是违反公职人员的职务的行为,不仅侵犯了纳税人的权益,也是对公共财产的侵犯。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公款、公共财产是属于纳税人的,是由纳税人的税金提供而来的。公职人员这个职位本身就具有对公共财产的保护责任,他们的职责正是要保护公共财产的利益,而不是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因此,挪用公款用于购买彩票,明显是违反其职责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职人员的职责,也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不可取。
其次,挪用公款用于购买彩票犯罪性质非常严重,因为这是在公职人员拥有特权和掌控外界不具备的资金时,不顾公众利益,为了个人的私人利益而行动。这些行为的代价是会极大地破坏公正和公共信任,严重地损害了公共利益,罪过昭然。
最后,挪用公款用于购买彩票违法清楚可见,另一方面,这种行为也会引发其他不利的后果,比如违反税收原则和税务管理,导致公款流失和财政损失,而且这种行为会影响公共行政的机构,社会正义和政治框架。因此,由于承担了在公共事务中尽职的公职人员,应保持诚信,高度的道德素质,以避免对公共政治和公共利益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用于购买彩票不仅是违反法规的行为,而且是对公共利益的不可逆损害。公职人员要认识到自己的权责范畴,并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保护公共利益并与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隐忧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