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方式,其离婚后是否有离婚证主要看当事人的意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登记应当发给离婚证明,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发放离婚证书。
因此,如果双方在办理军人协议离婚时要求办理离婚证,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根据规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还有要提供家庭状况证明、协议离婚书等资料。在确认无误后,民政局将发放离婚证明。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没有离婚证明,军人协议离婚依然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它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并在法律、部队条例等规定下办理的合法离婚手续,不影响其合法性和效力。
总之,军人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协商、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方式,是否需要办理离婚证,主要看当事人的意愿和需求。如果需要,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放离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