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理过程中,离婚协议是不会被作为必要的材料提供的。拆迁是指政府对于某个区域或者某个社区内的房屋或者土地进行征收或者拆迁,来使该地区更加适合城市规划或者发展产业。而离婚协议则是指为了结束婚姻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其与拆迁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因此,拆迁办是没有权力查询或者收集离婚协议的。毕竟,离婚协议是由配偶们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的,拆迁办理过程中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相关的要求。
除此之外,离婚协议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重要文件,拆迁办如果擅自查看、拷贝、利用等行为,将会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在拆迁办理过程中,离婚协议不是必要的材料,也不会被纳入相关的资料范围。
总的来说,拆迁办理过程中离婚协议与其没有直接联系,拆迁办也没有权利查询和利用离婚协议。因此,当事人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应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防止相关资料被擅自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