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宅基地管理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给农户个人或家庭所承包或自用的土地,是农村宅基地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的财政收入。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农村宅基地应纳税吗?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目前我国尚无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应该如何征税,有关部门也一直强调宅基地不征税的原则,因为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民个人或家庭使用的一种权益,并不算是土地的所有权。既然宅基地不是实体财产,就不应该收取相关财产税或土地使用税等。
但是,如果农户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并出租,那么就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了。此外,如果宅基地的承包期到期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则需要将签订合同所需的石材、水泥、沙子等建材纳入到增值税一类的税金中。
总之,从目前国家政策来看,农村宅基地不应纳税,但如果宅基地作为经营性财产出租或承包期到期需要签订新合同,就需要按照相关税法纳税。因此,农村宅基地的税收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