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住房基地,规定只能由农村居民自用,不允许转让、出租、抵押或典当。因为农村宅基地不是商品房,而是集体土地上分配给农村居民的权益,属于非市场化的“乡村公共资源”,在法律上不能被典当。在农村宅基地制度中,地权与屋权是分离的,农村居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通过地产交易等方式变现,不允许因宅基地的使用权要求获得财务支持,如贷款、借款、典当等。
如果农村居民有资金需求,可以选择借款或贷款,但需要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贷款产品和合法的贷款渠道,不得违法操作。同时,农村居民还可以通过协议出租、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空间等方式获得资金。但这些操作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损害宅基地权益。若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农村居民可以寻求政府的扶持和支持,例如通过政府的扶贫政策、农民创业扶持政策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非市场化住房权利,不能被典当。农村居民应该遵循法律规定,选择合规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同时也应注意保护自身的宅基地权益,维护农村宅基地制度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