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协议离婚程序是指夫妻双方在遵守民法基本原则、自愿协商、平等自主的前提下,通过签署离婚协议书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 协商协议:夫妻双方自行商定离婚事项,包括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项,并达成一致意见。
2. 编制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严格按照达成的协议内容编写离婚协议书,需包括协议的签署日期、签署地点、夫妻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登记日期及地点等标准内容。
3. 法律咨询:夫妻双方可以在编制协议书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认编写的协议书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4. 协议书签名:夫妻双方在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在协议书上签名,同时要求由2名以上的证人签署并指定公证机构予以公证。
5. 审批婚姻登记机关:夫妻双方按照协议书内容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协议书前,夫妻双方必须明确知晓此次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充分的思考和考虑,确立离婚的决定。此外,一方或双方均可选择聘请律师起草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明确表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最终,依照山东省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