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委会的职责是协调和调解争议,包括离婚协议的调和与实施。因此,调委会调解离婚协议可以是有效的。
首先,调委会与法院不同,不是一个法院机构。然而,它可以在离婚协议达成之前或之后为夫妻提供咨询和调解服务,以达成协议或解决争议。在婚姻破裂时,夫妻通常会感到情感上的失落和紧张,很难在不带有偏见和情绪的情况下进行协商。因此,调委会的调解可以帮助夫妻转移情绪,发挥各自的优势,达成对双方都满意的协议。
其次,调委会调解的离婚协议具有很高的可执行性。法律并不要求双方必须到法院进行离婚协议的审查和签字确认,而是规定夫妻可以选择到调委会进行协商。如果调委会的调解达成有利于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各自可以签署协议,然后提交给相关政府机构进行登记。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被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双方也因此可以按照协议达成的方式履行义务和权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某一方在签订协议后对协议不满意或者觉得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重新审查协议的内容,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综上所述,调委会调解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可以给予夫妻一些实质性的帮助,同时,这种协议具有可执行性。但是,某些离婚情况可能需要法院亲自审理和判决,因此建议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先进行回访,确定协议的可行性,以避免后来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