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罪中的一种,指用于公务或者政策性质的资金非法占有、使用、挪用或者给予他人使用的一种犯罪行为。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惩处,主要考虑到挪用的金额大小以及挪用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刑法适用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情况以及罪犯的情况,依法定罪处罚。因此,具体的刑期并没有固定的规定。
在实践中,一般来说,如果挪用公款金额不大,且情节较轻,则可被认定为贪污罪中的一种情节较轻的行为,最高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挪用金额较大、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扰乱社会秩序的情节严重,还可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
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罪被判处十万的情况,具体的刑期应当根据案件中挪用金额、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但通常情况下,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一般不会少于三年,且可能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罚金。同时,挪用公款罪构成的犯罪行为对个人和社会的伤害极大,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除了要面临长时间的服刑,还需要承担其行为带来的信用损失以及失去工作等后果。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