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离婚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
甲方(丈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妻子):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自愿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婚姻关系的解除
双方因感情不和,自愿解除夫妻关系,离婚手续将由双方共同办理,办理完毕后在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注销婚姻登记。
二、财产分割
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如下:
1. 甲方房产一套,由甲方独立所有。
2. 乙方车辆一辆,由乙方独立所有。
3. 子女共同抚养,由双方共同支付抚养费。
以上财产分割经双方协商后遵照法律程序合法正确处理并转移,各自享有各自的财产,不再相互要求。
三、子女抚养
双方共同抚养的子女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龄/年级
由双方共同抚养,生活、学习、医疗等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当月月初由双方共同向指定账户存入子女生活费,自行处理。双方必须共同照顾子女,如有特殊情况可协商解决。
四、约定
1.双方离婚后互不扶养。
2.双方离婚后相互保证所获得的有关权利和资产纯属个人所有,不得干涉对方。
3.协议签署后,不得再行变更。
5、违约条款
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互相赔偿责任。如因一方单方面撤销签约致使出现争议,另一方享有起诉及追索赔偿的权利。
双方在完全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下达成上述协议,自协议生效起,双方各自必须认真履行,不得违反,如有不服,请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